3月7日晚全国政协在北京铁道大厦举行了“节能减排在两会”的记者集体采访活动,全国政协委员赖明、丁耀民及政协委员驻地负责人回答了记者们有关
绿色建筑、工业农业节能和公民行动节能的有关问题。但北京铁道大厦负责人的发言引起了记者的关注,他认为尽快制定节能标准才能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的节能行为。
该负责人说,饭店在装修前做了一些节能工作,但装修后又都改了回来,理由是设计不规范。想节能,但按照什么标准节能,大家茫然。他又举例:中央空调的水泵,如果在安装时就要求它装上变频调速,并将其作为一个法定标准,会节约很多电能。他说制定节能法定标准才是最大的节能。
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委员坦陈,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立法非常多,有节约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能源法、循环经济法也在制定当中;国务院的《
建筑节能条例》也马上要颁布。节能减排工作真正要到位,还要靠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把法律变得更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国家有了法,下一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想办法把部门的规章跟上、地方的立法跟进,这样才能够把我们这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记者在翻阅可再生能源法时发现,32个法律条文基本都是规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节能行为的,在法律责任方面,强调了对节能减排工作不作为的法律追究;但针对企业的具体法律规定却很少,针对公民的更难觅踪迹。值得强调的是,现在节能减排运动的口号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集体采访现场的背景就是“公民节约行为公约”,其第一款写道:培养节约行为,人人行动是保障。赖明委员说,每个人在生活中,只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就能节约20%的个人消耗能源。
节约能源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2007年,国家要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推动北方
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
只要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用品、设施,在制造时都有法定的节能标准、节能
设计标准等,就能从源头遏制浪费行为。丁耀民委员说,只有立法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种全社会的节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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