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意见征求,节能附框成为门窗安装设计重要部件。
该规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中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维修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充分考虑现代建筑对高性能外窗需求的特点,突出民用建筑外窗节能、环保、耐久性要求和装配式、一体化设计等重点,为其工程应用提供技术依据。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监理及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外窗及阳台门的设计、加工制作、施工安装、检测验收及保养维修。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外窗材料;4.外窗设计;5. 施工与安装;6.检测;7.验收;8.保养与维修。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这份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附框的相关指标要求。大家都知道,江苏省在2013年推出了标准化门窗技术规程,其中要求关于节能附框的设计。上海如今也在地方性技术规程中对附框安装门窗设计提出了指导建议。
该标准中相关规定如下:
3.2 附框
3.2.1 附框应满足外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2.2 附框材料应保证强度、连接牢度、伸缩变形等要求。
3.2.3 附框应与其基层材料的物理性能相匹配,不应在自然温度、湿度等环境发生变化时与基材产生较大的相对形变。
3.2.4 钢附框的钢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内外表面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镀层厚度不小于25μm。钢附框型材的材质应符合《钢门窗》GB/T20909-2007中第5.2.1条的规定。
3.2.5 塑料、塑木复合、玻璃钢类附框, 其材料导热系数(25℃)不应大于0.2W/ (m·K)。钢(铝)塑共挤类附框,其附框制成品截面厚度方向热阻不应小于0.28 (m2·K) /W。
3.2.6 塑料、塑木复合、玻璃钢类附框,其截面应设计有可靠固定外窗安装螺栓的加强肋,宽度不小于12mm。
3.2.7 塑料、塑木复合、玻璃钢类附框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 塑料、塑木复合、玻璃钢类附框材料的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
3.2.8 共挤钢(铝)型钢壁厚应不小于1.5mm。
3.2.9 附框的最大外沿尺寸应为预留洞口尺寸减30mm,组装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2.9的规定。
表 3.2.9 附框组装后尺寸偏差
项目 |
尺寸范围(mm) |
允许偏差(mm) |
宽度、高度内侧尺寸 |
<2000 |
±1.5 |
2000≤尺寸<3500 |
±2.0 |
≥3500 |
±2.5 |
内侧对边尺寸之差 |
<2000 |
≤2.0 |
2000≤尺寸<3500 |
≤3.0 |
对角处平面内高低差 |
— |
±0.5 |
3.2.10 附框组角应牢固,角缝处应经密封处理。附框组角宜采用45°组角,连接处应对两侧面与外角进行焊接,焊缝要连续,并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3.2.11 附框的加工、组装均须在工厂内完成。组框后每件应贴尺寸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应有高、宽尺寸、截面长度尺寸。标识应清晰,不易损坏。
除了附框之外,该标准对门窗的型材、玻璃、其他配件以及门窗性能等都做了规定,响应了先前颁布的新版节能设计标准,把门窗的传热指标最低要求的2.2W/(m2K)做了细致的规定。
点击下载:上海发布《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意见征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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